標題:台積電告梁孟松 二審逆轉勝 梁遭判禁三星工作
【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台積電(2330-TW)(TSM-US)對前研發處資深處長梁孟松提出排除侵權訴訟,在智慧財產法院於5月1日二審判決逆轉全勝,梁遭判禁三星工作等3要求。但梁孟松仍可上訴。台積電表示,很欣慰法院的決定能認同該公司捍衛智慧財產的決心。
台積電在在民國101年對前研發處資深處長梁孟松提起訴訟。智慧財產法院於5月1日做出二審判決,包括梁孟松不得使用或洩漏台積的營業秘密,也不得洩漏台積人員之資訊以防韓國三星電子進行惡意挖角,更禁止梁孟松於民國104年底前為韓國三星提供服務。
智慧財產法院的二審判決完全同意台積電所提出的三項請求,包括:被告梁孟松不得使用或洩漏其於任職台積期間所知悉、接觸或取得而與台積產品、製程、客戶或供應商等有關之機密資訊或營業秘密,並不得以不正當方法自台積之員工、供應商或客戶等第三人處取得原告之營業秘密。自即日起至民國104年12月31日止,梁孟松不得以任職或其他方式為三星提供服務。梁孟松不得使用或洩漏台積研發部門人員之相關資訊予三星,以促使上述人員為三星提供服務。
台積電表示,公司尊重個人追求其目標與成就之權利,但絕不允許任何會對台積智慧財產權造成危害的情形發生,很欣慰法院的決定能認同該公司捍衛智慧財產的決心。
『新聞來源/鉅亨網 http://news.cnyes.com/ 』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4/05/15/320-30240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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