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網路追追追/拒絕一個人追求該被砍176刀嗎?


標題:網路追追追/拒絕一個人追求該被砍176刀嗎?

網路追追追站長/整理

淡水張雅玲命案,震驚社會各界,兇嫌王鴻偉駕車衝撞死者後,砍殺176刀後棄屍,死者家庭因而籠罩在愁雲慘霧裡,無法跳脫悲傷的情緒。近日一則信件在網路上流傳,作者署名死者的姊姊,控訴司法不公,兇嫌推卸責任,很多網友來信詢問這封信是不是真的,經過站長查證,這的確是死者家屬想要透過網路,藉由輿論懲治兇嫌....

目前這個案子已經上訴到高等法院,在判決結果出爐之前,媒體扮演的角色必須中立,茲將網路轉寄信件刊登於下,並加上相關報導連結,讓各位網友知道這件事的前因後果。

謠言全文:
請幫我們主持公道!

難道拒絕一個人的追求,就應該被砍176刀嗎?難道家裡有錢有勢,殺了人就可以扭曲事實,獲得輕判嗎?這樣的社會未免太沒有天理了吧!如果您或是您的朋友能夠幫忙我們,請幫我們主持公道!
請幫忙傳給您通訊錄中的所有朋友,讓輿論來制裁兇手!
我的mail是 mmg@eadplus.com (雅琪)
我妹妹的紀念網址是http://vivi.eadplus.com/index.htm

89年9月26日對我們家來說是最氣憤也是令人心碎的一天。我那正值雙十年華的妹妹VIVI,在上班途中,被埋伏在巷口的王鴻偉攔截,以賓士車撞到後塞入後車箱,載到別處砍殺176刀後棄屍。

90年5月22日王鴻偉判決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這樣的判決結果,形同二度傷害。讓我們一家陷入了愁雲慘霧,VIVI死的好慘好冤,原本以為會有公理的,但看到了判決書之後,我們失望了!!因為我們只是小老百姓,相較於兇手王鴻偉家裡有錢有勢,我們拿什麼跟他鬥。但是,有錢就可以顛倒是非,黑白不分嗎?明明就是預謀殺人棄屍,卻可以說成臨時起意。明明法庭上謊話連篇,卻能
凹成已有悔意。

王鴻偉說他在巷口等待,是想載VIVI去上班,VIVI拒絕了,才惱羞成怒就把VIVI撞倒在地,難道VIVI不能拒絕嗎?對於自己不喜歡,又常常來糾纏不清的人,VIVI怎麼會肯搭他的車呢?王鴻偉說,他把VIVI撞倒是因為VIVI衝出來才不小心撞倒的,他把她放在後車箱是想載他去醫院就醫,試想,怎麼會有人把傷患放在後車箱,後車箱是放東西不是放人的吧!!王鴻偉說,在送醫的途中他曾停下車來想查看VIVI的傷勢,但是一開後車箱VIVI就拿起西瓜刀要砍他,他為了要自衛,奪下西瓜刀慌亂中砍了VIVI幾刀後,關上後車箱把VIVI載往商工路棄屍,發現VIVI仍有氣息才又拿刀狂砍上百刀,事實是這樣嗎?法醫解剖鑑定後說,其實VIVI在被他用賓士大轎車撞擊之後,腦部受到撞擊,之後人就處於一個昏迷的狀況。一個身高不到155的瘦弱女子,在腦部受到嚴重撞擊行動不便之後,哪裡還會有力氣拿刀來砍一個力大如牛的壯漢,而且哪有人隨車攜帶西瓜刀的,王鴻偉分明就是計劃好的,現在VIVI死無對證了,就把所的責任推到VIVI身上,可是他前後矛盾的說辭,難道法官都聽不出來嗎?

VIVI跟王鴻偉認識也不過短短一個月的時間,VIVI跟他沒有深仇大恨,只因為拒絕他的追求,王鴻偉就能下這樣的毒手,在我妹妹的臉上身狂砍了176刀,刀刀見骨,頸部的那幾刀幾乎要切下整個頭顱,連驗屍十幾年的法醫都不禁搖頭說,在他執業十幾年中驗過的屍體不下千具,但手段這樣殘忍的卻是第一次看到。聽到這些,我實在很難想像,我妹妹生前到底受到了多少折磨。

很難想像剛過完20歲生日的VIVI,竟然就這樣離開我們了。前一天晚上,還高興的跟我聊著隔天公司主管要調動職務,很快的就會有升遷的機會,沒想到她竟然等不到那一天。

家中發生這樣的巨變,媽媽因此臥病在床,兩個雙胞胎妹妹也只能休學,回到南部照顧媽媽。而有家歸不得的我,也只能搬離淡水的房子暫時寄宿在台北親戚家,繼續處理後續相關事宜。這樣的一個家,只能用家破人亡來形容。而兇手王鴻偉他們家居然還敢大言不慚的說,他們很有誠意彌補被害家屬,所以賠償了860萬達成民事和解!要求法官給王鴻偉一個機會。事實卻不然,王家只給了我們200萬元
賠償與60萬的喪葬費,之後就一直不聞不問。其實我們才不稀罕他家的臭錢,如果能讓我的妹妹回來,我們付他錢都沒關係。但是法官在給王鴻偉自新機會的同時,誰又能給我妹妹機會呢?當我妹妹在王鴻偉刀下求他饒她一命的時候,他又是否有過一絲憐憫的心,想要放她一馬呢?我想他沒有給VIVI一點活命的機會,才會這樣狂砍她176刀。

我們無法影響法官的判決,但我們氣的是,王家憑著他家有錢有勢,就可以顛倒是非,黑的講成白的。連他兒子有精神病這樣的爛理由都編得出來。只付了200萬,卻對外宣稱付了860萬元和解。包括所有的目擊證人與偵辦此案的派出所主管、警員都直指王鴻偉預謀殺人的種種罪狀與證據,但為什麼法官卻看不到呢?難道就因為他家有錢有勢,就能不受到應有的懲罰嗎?就該給他自新的機會嗎?

台灣是一個法治的社會,為什麼會容許這樣兇殘的人逍遙法外。想想十幾二十年後,王鴻偉假釋出獄,也才40多歲,從小被父母溺愛沒受過挫折的他,到時候不知又要危害多少人。他就像一顆定時炸彈般,時時刻刻威脅著社會上每一個善良老百姓,哪一天不小心激怒了他,或哪件事情不如他的意,是不是又要拿起刀來砍人了呢?

我們被害家屬的徬徨與無助誰能了解,那真的是一種永難磨滅的痛?尤其是逢年過節的時候,看到別人一家和樂,我們心中的落寞與痛苦,是外人很難體會的!

誰可以幫幫我們??我們並不要求,法官一定要判他死刑,只是我們要知道事實的真相,還我們一個公道,不要讓王鴻偉漫天撒謊,不要讓我的妹妹死不瞑目阿!!希望各位能夠幫我們主持公道,或是幫忙轉寄給您的朋友,或許您的朋友能幫上我們。也希望這個案件能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讓司法能還我們一個公道,不要讓我妹妹含冤而死,我們家也才能慢慢地從這傷痛中走出來。敬請轉寄。


圖片來源:網路轉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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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發表日:2001/06/06 00:00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07/11/12/515-4812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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