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

遠通案 江揆下令月底若未完成收費員轉置 嚴格裁罰!


標題:遠通案 江揆下令月底若未完成收費員轉置 嚴格裁罰!

【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有關遠通公司一案,若到6月30日仍未完成應有的承諾、未完成收費員轉置,將請交通部按照合約嚴格執行行政裁罰,讓外界看到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心,並透過各項符合制度的後續作為,讓收費員獲得該有的保障。

江揆在行政院會聽取交通部「國道收費員轉置辦理情形及後續作為」報告後作上述表示。

他說,高公局雖已要求遠通公司提供分區足額無學經歷限制職缺,並協助辦理多場徵才媒合會等,惟目前仍無法完成所有收費員轉置作業。據交通部分析除部分歸因於遠通公司所提供的職缺條件外,也有部分收費員自身考量,包括工作地點、輪班、及參加工作媒合的意願。本案雖屬遠通公司的契約責任,但請交通部及高公局本於照顧收費員的立場,持續關懷其轉職及就業情形,並嚴格監督遠通公司依約完成收費員轉置工作。

有關部分收費員所提由國家安置等的要求,江揆請交通部積極對外說明政府立場並加強與收費員溝通,以免影響轉置工作的推動。此外,為能讓收費員安心,避免轉職後遭受不公平待遇,交通部所提成立申訴處理小組的建議應屬可行,並可商請勞動部派員參與。

此外,有關交通部所提95年至102年7月間配合政府政策而精簡的國道收費員,能否比照102年底的精簡人員加發或補足7個月報酬及資遣費,江揆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商有關機關,就其適法性及衡平性等因素妥予考量。

『新聞來源/鉅亨網 http://news.cnyes.com/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4/06/20/320-30279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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