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4日 星期日

網路追追追/詐騙新手法 讓你賠了夫人又折兵?


標題:網路追追追/詐騙新手法 讓你賠了夫人又折兵?

追追追小組/調查報導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最近網路流傳一種「讓你賠了夫人又折兵」的詐騙新手法。據傳歹徒會先讓受害者收到網購商品,再打電話給受害者,表示商品是他訂的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寄錯了,希望東西退還給他;一旦受害者傻傻把貨還給歹徒,就中了歹徒圈套,因為商品是盜刷受害人信用卡買的!究竟是不是有如此惡劣的犯罪手法呢?

看原信:重要!。詐騙新手法。差點賠了夫人又折兵

原信案例是真人實事?
這封信剛開始大流傳之際,追追追小組就收到報案信,也找到原作者的部落格。然而過了一陣子,該篇文章就被設為隱藏,引發部份網友質疑文章可信度;還有熱心網友來信表示,他特地打電話問Yahoo奇摩客服,得到客服全年無休的回覆,跟原信中「客服專線因為是週末無人接聽」說法不同,懷疑這是作者虛構的故事。

真的是這樣嗎?大甲溪立刻依照原文資訊,找出Yahoo奇摩購物中心的客服電話,去電詢問購物中心的客服是否全年無休?客服人員的答覆是六日有休息。這跟客服網頁顯示的上班時間一樣,也和原信說法相同。

參見:Yahoo!奇摩購物中心 > 關於Yahoo!奇摩購物中心

另一方面,醉月湖也直接與原作者E小姐聯繫。E小姐表示,這件事確實是真的,詳情就像文中寫的一樣,中天、三立等媒體也曾報導;至於隱藏文章的原因,E小姐說明如下:

本來寫這篇文章就是希望可以讓更多人有所防範不再受騙誠如您說google搜尋已經有四萬多筆轉貼,那麼我相信這個消息已經確實地傳開來了,基於保護家人孩子的立場我隱藏了文章,也把部落格裡家人孩子照片拿掉,畢竟歹徒握有我們家的詳細資料,我不想帶著孩子去公園溜滑梯還要提心吊膽,所以希望網友能體諒我們為人父母的心情,有造成不便之處真的深感抱歉。

參見:中天新聞 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信用卡遭盜刷 2011-03-28

除了今年3月E小姐的案例,熱心網友「wupoens」另提供我們一則相同手法的詐騙報導。根據聯合報報導指出,今年4月初屏東一名男子也遇到相同詐騙方式:歹徒先利用木馬程式竊取受害網友的信用卡號碼,再跑到購物網站消費、盜刷信用卡,待商品寄到被害人家中,再打電話向被害人索取商品;此案是屏東地區當月第二起類似手法案件。

參見:聯合報 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線上被盜刷了 2011-04-12

警方:不偷也能盜刷你的卡!
相似手法接二連三發生,我們上165反詐騙網站查詢,卻找不到這起新手法的消息。因此大甲溪直接跑去請教新北市資深員警們:遇到這類詐騙時要如何處理?

受訪員警們表示,現在這類信用卡盜刷的詐騙手法非常多,以前的手法大部分都是實際取得被害人的信用卡(偷或撿到)然後再去盜刷,不過原信的手法算是新手法,因為被害人沒有遺失信用卡但仍然被盜刷,可見詐騙集團是透過電腦植入木馬病毒,或利用其他專業手法側錄取得被害人的個人資料,再偽造信用卡拿來盜刷。

參見:卡優新聞網 破獲兩岸偽卡集團 加油站側錄信用卡 2009-06-06

以原信手法為例,受訪員警指出,當受害人發現被盜刷報警時,警察會到商品寄送的地址追查,如果商品已經被詐騙集團拿走,那警察也很難追查得到。因此員警們提醒大家,如果像原信被害人一樣,明明沒有在網路上消費卻收到從網路購買的東西,千萬不要轉交給別人,一定要仔細查證或是報警處理,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被盜刷該怎麼辦?
至於要如何處理信用卡被盜刷呢?受訪員警們表示,如果信用卡遺失一定要馬上報遺失停止付款,通常跟信用卡公司簽約都是24小時內要掛失,如果超過這段時間,那之後的消費都還是要持卡人自行吸收。(註)

參見:
自由時報 信用卡被盜刷 掛失要快 2005-04-12
自由時報 要求降信用額度 減少被盜刷損失 2009-09-10

此外,通常發生卡片遺失被盜刷的紛爭很多,有些甚至告上法院,因此追追追小組也向資深檢察官請教:如果遇到被盜刷的紛爭該如何處理?

資深檢察官向我們解釋,如果是自己沒將卡片保管好而遺失,那持卡人通常是要負些責任的;不過如果是像原信情節,被害人卡片並沒有遺失,而是被詐騙集團側錄個資然後盜刷,那應該就不用負責任,因為被害人有善盡保管的責任。不過資深檢察官說,這些都是訴訟上的一些攻防,所以被害人到底要負多少責任,還是要看當初申辦信用卡的契約上怎麼說,以及最後的判決才能決定。

綜觀以上調查,原信事件為真,今年4月在屏東地區也有相同案例發生。因此建議大家,平時就要做好電腦防毒工作,避免被植入木馬程式竊取個資。如果遇到與原信一樣的狀況,記得留貨存證,並撥通電話到165反詐騙專線查詢,那裡都會有專員教大家如何處理以及應對,千萬不要詐騙集團說什麼就信什麼,到頭來受到傷害還是我們自己。

註:根據「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90/01/04版)第一七條規定,「持卡人於辦理信用卡掛失手續時起前二十四小時以後被冒用者」可以免負擔被冒用之自負額。詳見: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請搜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選「主管法規」項目,第一七條即是。)

感謝網友名單: wupoens、Audrey

相關連結:
165防騙網站
網路追追追/刷卡加錢可討回? 簽CID就不怕盜刷?

偵探筆記/別傻傻被騙了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1/05/19/10846-27137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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