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服役兼上班! 產業替代役將拍板、最快明年上路


標題:服役兼上班! 產業替代役將拍板、最快明年上路

記者王鼎鈞/綜合報導

內政部推動3年役期的「產業訓儲替代役」,行政院可望在本周四(31日)拍板,初期規劃實施員額將以不超過5,000人為原則,最快明年6月間畢業的役男可以提出申請。

內政部日前部務會報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相關規範,將開放專科以上畢業役男得申請至民間產業機構從事技術或服務工作,使其於畢業後及時投入就業市場,滿足產業人才多元需求。

內政部表示,本次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主要是將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納入規範,產業訓儲替代役是以培訓役男成為產業中階儲備幹部為目標。

修正草案明定報名資格,是以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具有副學士以上學歷的役男為對象,經媒合錄取後可以從事相關產業技術或服務等工作。

適用產業範圍將比照現行研發替代役制度,包括半導體、石化、生醫及保健、光電、金屬、通訊、資訊、電子、電機、機械、航太工業、材料技術、運輸工具、綠色能源、紡織、其他製造業、(農、林、漁、牧業)、食品業、數位內容、資訊服務、技術服務及其他服務等22大類產業。

內政部指出,初期規劃實施員額將以不超過5,000人為原則,以避免對就業市場造成太大衝擊。役期及服役期間之權利義務,規劃比照研發替代役規定,役期同樣為3年。

此外,服役期間將區分為3階段,第1階段基礎訓練期間(4週),比照領取二等兵之薪俸;第2階段服役期間(約11個月),依學士或副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等級,分別比照領取義務役上兵、士官及預官之薪俸;第3階段服役期間(2年),薪俸待遇由役男與用人單位自由洽談議定。

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用人單位於役男第2階段服役期間,須按進用役男學位等級繳交用人費用,作為役男基礎訓練、第1階段與第2階段之薪俸、主副食費、住宿津貼、交通津貼、保險、撫卹及相關行政管理費用之用。

有關役男確切服役役期,第2階段服役期間之薪俸及用人單位應繳交之用人費用標準等,經行政院審查後,行政院會通過後,將送交立法院,希望於本會期審議通過,以利明(103)年6月間畢業的役男可以提出申請。

官員表示,透過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之施行,一方面可提供產業專長人力,另一方面役男得提早進入產業厚植實力,而政府亦得減輕財政負擔、紓解兵員超溢問題,可謂創造產業、役男與政府三贏局面。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3/10/28/91-30006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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