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 星期四

反媒體壟斷法初審通過 朝野立委聯手推翻NCC版本


標題:反媒體壟斷法初審通過 朝野立委聯手推翻NCC版本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經歷連續兩天審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0日初審通過「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NCC主委石世豪堅持以閱聽率為壟斷判斷標準,但最後被朝野立委推翻,改以市佔率為主;NCC版的禁止結合「紅線」也被刪除。石世豪在審查過程中一度十分不滿,他在初審結束後則表示,已盡可能找出最大共識,行政院版本是各方版本的基準與骨幹。

NCC提報行政院審核通過的版本原規定,計算壟斷與否的標準是採取收視、收聽與閱讀率等,依照一定時間內的頻道收視率百分比,以及全國日報發行量等,以加權比重等方式換算判斷是否壟斷。

不過,在連續兩天的審查中,朝野立委聯手否決了NCC版本的計算標準,改採市佔率為依據。石世豪一度對此非常反對,還認為這是立委們的「政治決定」,因為相關規定仍不夠精確,等於給予主管機關更大解釋與授權空間,市佔率也有與公平會「雙重認定」問題,但仍無法改變立委決議。

但石世豪也說,目前初審討論出的市佔率是指「收視收聽佔有率」,也就是對單一媒體收視收聽閱讀單一媒體的人數,佔該類媒體收視收聽總人數的比例,不是一般所稱的「market share」,而是「audience share」,雖然可稱市佔率,其實是「收視收聽閱讀佔有率」,這跟原來院版的的精神是一樣的。



此外,有關絕對禁止結合的條件,是依據葉宜津提修正動議通過,規定訂戶超過全國總訂戶數20%以上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業者,不得與無線電視、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廣播或全國性日報結合;除公視外,無線電視之間也不可結合;整合後的媒體規模占任1媒體市場3分之1以上者,不得整合。

另外,法條中有關是否規範多系統經營者頻道代理商、媒金分離、公益訴訟、過度及回溯條款等,都因存在爭議而被保留至院會協商。

石世豪說,他相信這個新的法律制度,未來會越來越完美,在實務執行後,會找到更多問題的所在,以及更好的對策,他認為這是一個好的開始,參與審理的委員也盡了最大的努力,至於其他的謗譽批評,「就讓事實來回答吧」。

石世豪表示,他認為大家的立法目標相當一致,這不是本於政治立場的宣示,而是條文應如何運作,才能回應所發生的問題。

他說,不同人士對於制度的設計,都是本諸各方的經驗與專業、背景,匯集大家的看法,這就是集思廣益。他還引用美國大法官的名言,「法律的生命是經驗,不是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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