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惡夫妻上演「活春宮」 逼未成年少女玩3P


標題:惡夫妻上演「活春宮」 逼未成年少女玩3P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對經營清潔公司的夫婦,日前僱用一名女同志,當時對方還帶著小女友,這對夫婦假好心讓2人暫住家中,不料老闆卻趁機性侵小女友,甚至連老闆妻子也在場,強拉對方玩3P。老闆先前已被依加重強制性交判刑11年11月定讞,最高法院1日再判處老闆娘7年2月定讞。

這起夫妻逼少女玩3P的案件,發生在2009年8月。28歲的吳姓男子在高雄市經營清潔和派報公司,正好21歲的董姓女子的屏東住家因遭受莫拉克風災重創,急需工作分擔家計,董女在網路上看到吳男的徵才資料前往應徵合格,吳男還稱說可提供住宿,董女便帶著年僅16歲的小女友一同暫住。

吳男見少女年幼可欺,先是趁妻子和董女不在家時,性侵少女得逞,事後還威脅少女不得聲張,否則將對她們2人不利,少女因此不敢說出實情;根據《聯合報》報導,1周後董女被吳男指派外出接送網友,少女因生病在家休息,吳男夫婦竟不顧少女在旁,竟然直接上演「活春宮」,甚至還強拉少女玩3P。2人不顧少女反抗,吳妻先是將少女壓制在地,吳男便趁少女無力反抗之際性侵得逞。

案發後吳男因不給工資,董女和女友搬回屏東,少女數度出現拿刀自殘、拿香菸燙手等行徑,董女發覺不對勁,追問之下才得知女友遭性侵,並上網求助網友,警方發現後將吳姓夫婦逮捕到案。2人在法院皆矢口否認犯行,但少女指證歷歷,法院認定吳姓夫妻性侵屬實。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3/10/02/91-29921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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