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2日 星期五

校長連德盛酒駕遭即刻停職 移送公懲會現已不能申請退休


標題:校長連德盛酒駕遭即刻停職 移送公懲會現已不能申請退休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針對台北市新湖國小校長連德盛酒駕案,台北市教育局今(17)日上午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審理,認為連知法犯法、情節重大,即刻停止連校長職務,移送公懲會後,連現在已經不能申請退休。

連德盛15日晚上7時多駕車返家途中,與對向車輛發生擦撞,警方據報趕抵現場,連德盛酒測值高達0.73毫克,16日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後交保。

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身為校長知法犯法,明知故犯,已經沒有資格做為全校老師或學生的榜樣,要求教育局依程序,立刻停止他的校長職務,接受調查,並且依法厳懲,絕不寛貸。

教育局依法定程序,於今日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進行討論行政懲處,依法令規定停止其校長職務,並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表示,討論結果認為,連德盛身為教育人員,知法犯法,情節重大,已先行停止連德盛的校長職務,由教務主任代理。連德盛在停職期間將領本俸的半薪,也就是新台幣2萬4207元,也無法申請退休。依《校長成績考核辦法》,最重只能記1大過,但「記過你們可以接受嗎?」

全案目前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連德盛可能面臨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等處分。最嚴重的撤職處分將會失去教育人員資格與退休金。曾燦金說,北市教育局將尊重公懲會決議。

另外,連德盛上午赴考核委員會說明,表示酒駕做出最壞示範,對不起學校、對不起學生;而新湖國小也發出聲明表示深感遺憾。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3/06/17/91-29518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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