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兩會協議/江陳會四協議 立院決議「付委審查」
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1)日召開院會,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會中決議將第二次江陳會簽署的「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及「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等四項協議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
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本月4日簽署海運直航、空運直航、郵政合作、食品安全等四項重要協議,委託海基會與海協會協商的陸委會6日將四項協議提報行政院會,行政院會當天決議將空運直航、海運直航兩項協議送請立法院決議,並將郵政合作、食品安全兩項協議送請立法院備查。
立法院今天上午處理郵政合作與食品安全協議時,在國民黨團及民進黨團都提案的情況下,從查照案改成付委審查。
至於在處理海運直航及空運直航時,雖然民進黨提案要求行政機關先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送請立法院審議,再審查這兩項協議,但民進黨的意見並未通過。
因此,立法院仍決議將海運直航、空運直航、郵政合作、食品安全等四項協議「付委審查」。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08/11/21/91-2368956.ht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