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殺女同學再強暴! 嫌犯判無期徒刑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發生於去年底,屏東縣美和技術學院保健系學生郭柏宏因愛慕同班女同學遭拒絕,竟憤而持刀將她刺殺並予以強暴,導致女學生傷重死亡。高雄高分院4日仍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郭柏宏(20歲、在押)和被害女學生均是屏東縣美和技術學院休閒運動保健系同班同學,且都居住於同一棟宿舍內,由於郭生因對該女同學懷有愛慕之情,並曾向她表白遭拒,因而心生不滿。
去年12月14日9時許,當該名女同學持書籍還郭生後,隨即欲轉身要離去,郭生見狀就追出,並持1把水果刀藏於腰際,要求女同學停步,但因其不予理睬,並直接要下樓,郭生就持刀刺殺她右背部1刀;後因受傷女同學蹲在樓梯間,並質問郭生有何企圖,郭憤而再朝她右胸再猛刺1刀。
之後,郭並把女同學拖回其房間內強暴,同時為掩飾犯行,持衣物到走道上擦拭血跡再回到房間;同日上午10時許,見女同學因傷重死亡,郭男於是撥打110向警方自首。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08/12/05/91-23756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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