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衍生性金融商品亂行銷 金管會開鍘 永豐銀TRF商品停賣1年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金管會針對TMU(財務行銷業務)金檢結果出爐,永豐金(2890-TW)旗下永豐銀行承作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違反法令並有礙健全經營之虞,除要求該行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外,也將停止該行新承作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商品交易一年。
TMU商品由於手續費高,成為近年銀行業強打的商品之一,然而,隨著人民幣、日圓匯價波動,造成TMU業務客訴激增,迫使金管會檢查局針對TMU業務量前7大國銀,啟動專案金檢,最後決議對永豐銀行開罰。
金管會表示,永豐銀辦理TMU業務,承作高風險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時,不僅未充分揭露商品內容重要事項及風險承擔事宜,且未落實執行「認識客戶」(KYC),並有不具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資格的人員協助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與「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規定不符,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所謂KYC,包括妥適評估客戶風險承擔能力與商品的適合度、核給客戶的交易額度考量客戶實際交易需求與風險承擔能力。
金管會強調,鑑於永豐銀多未落實內部規範及KYC,依銀行法規定,核處應予糾正,同時,停止該行新承作TRF商品交易,但不包括既有客戶的停損交易1年。屆期若未改善,應至金管會認可缺失改善後,才可以恢復承作。
同時,金管會也要求,永豐銀懲處相關失職人員,檢討TMU業務獎酬制度,包括已發放獎金的妥適性,避免業務人員獎酬制度與客戶利益產生衝突,且要求該行總經理承諾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將確實遵守法令,並落實KYC、客戶風險承受度及商品適合度等事宜,並擬具與客戶協商和解方案。
『新聞來源/鉅亨網 http://news.cnyes.com/ 』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4/04/29/320-30222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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