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金管會第三箭〉現股當沖簡易教戰!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現股當沖」今(6)日正式上路,且採「先買後賣」,初期開放200檔個股,但到底「遊戲規則」如何?《鉅亨網》為您整理出現股當沖教戰手冊,2014年金管會第三箭射出後,盼能振興台股「金馬奔騰」!
一、什麼是「現股當沖」?
投資人得以現股從事先買進後賣出之當日沖銷交易(簡稱現股當沖),意即投資人與證券經紀商約定,就投資人的同一委託買賣帳戶,於同一營業日委託現款買進得為現股當沖標的成交後,再現券賣出同種類有價證券,就相同數量部分相抵的普通交割買賣,並按買賣沖銷後差價辦理款項交割。
二、交易時間初期以「普通交易時段(上午9時至下午1時30分)先買進後賣出」及「普通交易時段買進、盤後定價交易賣出」為限,意即可在早上9點開盤到下午1點半收盤時間內,買進成交再賣出;若早上9點開盤到下午1點半收盤時間內買進但未賣出,可在下午2點半前盤後交易時間賣出。
三、所有股票都可以「現股當沖」嗎?
初期僅開放台灣50、中型100及富櫃50指數成分股共200檔個股。零股、鉅額、拍賣、標購等不適用當沖。
可於下列網址查詢:
臺灣50指數成分股票
臺灣中型100指數成分股票
富櫃五十指數當日成分股
四、任何人都可以「現股當沖」嗎?
需開戶滿3個月且最近1年買賣成交達10筆(但已開信用交易戶及專業機構投資人不在此限),並先與證券經紀商簽訂概括授權同意書、風險預告書。(部分券商有提供線上簽訂的服務,可詢問看看)
五、費用怎麼算?
現股當沖的手續費與一般現股買賣相同(沒有借券賣出的問題),收取的費用是證券交易稅以及買進賣出的手續費。以多數券商的計算方式而言,意即每筆成交券商可收成交金額之千分之1.425 為手續費,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不足20元以20元計,另需付千分之3證券交易稅。
『新聞來源/鉅亨網 http://news.cnyes.com/ 』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4/01/06/320-30117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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