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6日 星期一

網路追追追/「律師獨子」賺人熱淚 虛擬文學?


標題:網路追追追/「律師獨子」賺人熱淚 虛擬文學?

記者倪鴻祥/台北報導

經常瀏覽電腦網路或使用電子郵件的朋友,一定經常看到令人感動又感性的「真實故事」,內容可歌可泣,令閱讀者無不動容;可是,很少有人能發現「真實故事」的「虛偽性」。近來網路又流傳「律師的獨子,真實故事」一文,描寫主審法官後悔判處犯下殺人罪的原住民青年死刑,進而養育該死刑犯的兒子,令閱讀者無不動容,但這是一篇完完全全「虛擬」的「真實故事」。

這篇以「名人扒糞」為標、「律師的獨子,真實故事」為題的文章,內容敘述1位在學的大學生,經由身為名律師的養父告白才發現,自法官退上轉任律師一職的養父,就是當年原住民青年到台北工作,卻憤而殺死老闆、老闆娘一案的主審法官,而且主嫌就是大學生的親生父親,大學生的養父,當年判處大學生的親生父親死刑。

文章內容還指出犯下殺人這等滔天大罪的原住民青年在臨刑前,寄了一封信給主審法官,要求收養他的孩子,主審法官照辦了,而且開始後悔判處這位原住民青年死刑,並開始寬容死刑犯,認為他們都會有改過遷善的一天。

文章為求生動,還刻意述明養父向養子告白的時間,正好是重刑犯劉煥榮執行槍決後不久,以印證故事的「真實性」,文末再以另附感言的方式,言明原住民青年即湯英伸,並希望特赦死刑犯,以寬容的大愛做收場,令閱讀者為之動容,感懷天地萬物世事無常。殊不知這篇令人感動落淚的文章,是篇如假換的虛偽文學。

首先,這篇文章犯下的最大錯誤,就是時間謬誤。文章指湯英伸在判決死刑確定時嬰兒誕生,孩子如今在唸大學,且殺人事件距今20年,養父告白時,正好是重刑犯劉煥榮槍決後不久。但仔細推算,原住民湯英伸是於76年的5月15日執行槍決,距今不過13年,怎可能會有唸大學的親兒子?更離譜的是,劉煥榮是於82年3月23日執行槍決的,距湯英伸被槍決的時間不過6年,難道親生兒子壓縮成長時間,而且還是超級神童?

其次,死刑犯是禁止通信的,惟一的例外是透過牧師、和尚、或監所人員傳遞,但文章為博感人,偏說是湯英伸「寄信」給主審法官,而且判決書上所載判決者,非僅主審法官,而是最高法院合議庭5位法官的名字,除非湯英伸有心電感應,或熟讀法律相關資訊,否則怎知主審法官為何人?何況文中指湯英伸「沒什麼常識」,顯然文章所指,與經驗法則嚴重違背。

其實,要知道每一篇網路上流傳的文章是真是假,往往可以從該篇文章內看出端倪,但或許是日常生活的枯燥與單調性,許多電腦網友在閱讀這類感性的文章時,卻會直覺性的認為事實即是如此而不加思索內容的真實性,以致消息不逕而走,文章版本不斷更新,內容也愈變愈感人,若這類文章附上募款宣告,相信會有不少人在不知不覺中受騙上當,身為網路一族的你、我,不得不慎思明辨。

2002年11月21日補述:
網友來信指出,這則故事其實有個「幕後」。原來,故事的作者其實是李家同教授,這篇故事是李教授的創作,並非真實的故事,至於為什麼後來傳得好像是真的,應該是網友在轉寄過程中又自己「創作」的關係吧?以上說法,經我們查證,出自2002年8月12日的聯合報,由林怡婷、林益民兩位記者報導。

2003年8月20日補述:
網友Jewel來信,更進一步指出,這篇"故事"是摘自李家同教授的書《讓高牆倒下吧》篇名是「我已長大了」。

◎看原信:律師的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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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發表日:2000/11/09 00:00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07/11/12/515-2649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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