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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

視機車為寇讎?--從一則中興橋重大車禍談起


標題:視機車為寇讎?--從一則中興橋重大車禍談起

末日寄生獸

前幾日,於台北往三重方向的中興橋機車道上,一位黃姓汽車駕駛人的酒駕肇事,不幸造成了包含執勤警察的一死數重傷悲劇。單從媒體報導事件內容來看,就肇事汽車強行進入機車道及逃避臨檢等車禍過程來看,僅受輕傷的黃姓駕駛之酒後開車行為,當可推論是此事故肇事主因,但不可否認﹔事故過程中,有一點很重要的:「機車道設置地點」關鍵,卻是媒體與檢警方所忽略。

民國七十四年間,「舊」中興橋無預警斷裂,今「中興大橋」是完工於民國七十七年的改建「新橋」。雖說是新橋,實際上至今也已經使用將近廿年了。而現今中興橋台北往三重方向的機車道入口,以將近九十度夾角幹道方式設置於環河南路上﹔而不與橋樑汽車主幹道同行,全然是為了應付當時仍有的汽車過橋費收取制度。換句話說,這閘機車道當年之所以如此設計,全然是為了方便民國七十年代末期的「汽車收十塊錢過橋費」與「機車免收過橋費」的分流。

然而,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後,除了敲掉收費亭外,這過橋費制度廢除後的橋樑因應措施卻付之闕如,也就這樣,造成了現今中興橋機車道台北入口成為危險關卡的後遺症。

而這種機車道普遍設計不良現象,也普遍存在於其他如忠孝大橋、重陽大橋(舊省府管轄﹔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停收過橋費)、福和橋、永福橋(台北市管轄﹔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停收)等。這裡面,最最誇張的機車引道設計,莫過於重陽大橋的不可思議三旋轉。而從這種十數年來,無視機車騎士權益,完全沒有更動橋面設計的事實,更可以看出我以前在此常常提到的﹔政府視機車為寇讎的「基本國策」。

如以往,還是要文後出個小題目給讀者猜猜,請問一下,民國八十年初停收過橋費之前,每台汽車通過這些聯外橋樑要收多少錢?警車、政府公務車或公車要不要收?而當初這些收費亭通常是設在比較靠近台北縣呢?還是台北市?而民國七十四年,中興橋斷橋時,獨排眾議,自行決定停收忠孝橋等聯外橋樑過橋費數天﹔而受蔣經國總統連連公開讚賞並重用的政府官員是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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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末日寄生獸為北縣三重人,公務員,深度網癮患者。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末日寄生獸特區)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07/11/13/91-21863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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