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遭繼父性侵長達6年 女子即時通傳「我想殺了他!」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女子日前上網泣訴,自己在小學三年級開始,因為母親改嫁,就遭到繼父性侵得逞。女子隱忍不敢向母親說,直到國中時才透過即時通和同學聊天時,寫下一句「我想殺了他」,母親發現後才知道事情嚴重。母親請同學陪同女兒前往婦產科看診檢查,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這名繼父判刑6年。
這起色狼繼父性侵繼女的案件,10年前就發生。家住台中市的被害女子今年19歲,14年前因為母親改嫁,一同跟著母親和繼父同住。4年後當時她就讀國小3年級,母親因為工作關係都上夜班,繼父常會趁母親外出工作時,潛入她房間猥褻胸部和下體,之後更性侵得逞。
女子事後不敢跟母親說,直到她就讀國二時,終於忍不住向一名同學傾訴遭到繼父性侵一事,母親某天在女兒的電腦即時通,發現一句「我想殺了他!」才得知女兒遭到繼父性侵一事。事後她請2名同學陪女兒至醫院檢查,證實女子有遭性侵傷還,便由診所報警處理。
繼父遭逮捕後否認性侵,他直言是女兒不喜歡他的管教方式,才會「挾怨報復」亂提告。但女子出庭時表示,她遭繼父性侵時都裝睡不敢反抗,他還拿類似牙膏(潤滑液)在他下體塗抹。母親也出庭作證,表示女兒曾告訴她「爸爸半夜會亂摸我」,原本不以為意,後來發現女兒即時通訊息才得知遭性侵。但後來卻又翻宮為丈夫辯護,法官認為採信少女證詞,認為她無誣陷繼父意圖,因此將這名獸父判刑6年。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02/06/91-27825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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