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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擄女同事37小時性侵3次 惡狼還與路人上演「搶人」大戰


標題:擄女同事37小時性侵3次 惡狼還與路人上演「搶人」大戰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男子因癡戀大他10歲的女同事,向對方展開熱烈追求遭拒,竟然老羞成怒,趁對方上班途中趁機擄走,將她帶回住處囚禁37小時,甚至還性侵3次得逞,還將對方帶到台北要投靠母親。女子在大街上呼救,男子竟還與圍救的路人上演「搶人大戰」,女子事後順利脫困報警,男子被判刑8年5月。

這起男子追求女同事不成、竟將她囚禁性侵、甚至還在大街上演「搶人」戲碼的案件,發生在去年1月。涉嫌擄人性侵的23歲杜姓男子,愛慕大他10歲的公司女同事,杜男密集追求,但女同事卻無意進一步交往,引發杜男心生不滿。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杜男趁女同事上班途中將她攔下,並用刀威嚇如不從就殺人。

杜男將女同事帶回祖父在南投縣的住處囚禁,期間性侵2次得逞;之後杜男又將被害人帶往台北躲藏,先到新北市林口區投靠親戚,期間又性侵1次,之後將她帶去和母親見面。事後2人前往捷運搭車時,杜男稱說「不讓妳回去!」女子當街呼救,正好被一對夫妻發現,熱心地拉住被害人,杜男見狀也拉住被害人另一隻手,當街上演「搶人」大戰。

此舉引發路人圍觀,杜男見狀趕緊逃離,被害人則在這對熱心夫婦協助下報警處理。法院審理之後,杜男否認犯行,但被害人提出驗傷單指證歷歷,台中高分院認定杜男犯行明確,分別依強制性交判處8年、妨害自由判處5月徒刑。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3/08/27/91-29789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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