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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8日 星期三

同一人同一家店兌領20張發票! 國稅局嚴查異常中獎案件


標題:同一人同一家店兌領20張發票! 國稅局嚴查異常中獎案件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繼日前傳出一女大生在同一家店中了12張200元的發票,遭中區國稅局建議繳回後,北區國稅局也發生同一人在同一家超商中了20張200元發票,兌領4000元的獎金的情形,國稅局表示,已經將統一發票查核機制,列為重要業務項目,呼籲大家千萬不要詐領、冒領發票獎金,以免觸犯刑法。

這次北區國稅局公布的案例,是發生在新竹科學園區裡一家光電廠的便利商店(非4大超商),有民眾同一期就中20張200元發票,兌領了4000元的獎金,國稅局在發現此異常現象後,去函查核。

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表示,由於從監視器中並沒有這位顧客的消費紀錄,判斷中獎人應該是透過這家店的員工,取得顧客消費的統一發票,等於是店員A了應該要開立給消費者的發票,占為己有,國稅局除了追回獎金之外,也已經將不法事證移送檢方。

李慶華指出,最近常見的詐領、冒領發票獎金情形,主要就是店員私占應該給消費者的統一發票,才會發生一次可以兌領1、20張中獎發票的情形,國稅局為確保獎金發放的公正性,已將異常中獎的統一發票查核機制列為重要業務之一。

至於什麼情形就會被認為是異常?國稅局指出,例如同一人在同一店家的消費就兌領了7、8張中獎發票,就會引起國稅局的注意。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3/08/28/320-29795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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