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性侵少女517次還殺人滅口 惡狼判處死刑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男子結交女友後同居,竟然還將魔爪伸向同居人的未成年女兒,時間竟然長達5年。事後少女不滿提告,他竟潛入少女住處,將對方勒斃滅口,遭到檢警逮捕羈押。士林地院上月31日開庭審理,認定男子至少性侵對方517次,之後竟勒斃滅口,其罪刑重大泯滅人性,依加重強制性交和殺人罪等,判處男子死刑。
這起男子性侵同居人女兒長達5年、之後還將她殺人滅口的案件,發生在11年11月29日清晨5時。57歲的許姓男子,06年與王姓少女的母親同居,王母帶著她一同與許男居住。根據《聯合報》報導,許男趁機對少女性侵,甚至還恫嚇她「不願意跟我做,就讓妳家人死!」期間長達5年。
少女母親得知女兒遭許男染指,因此憤而輕生;11年9月少女報警,之後投靠生父。但許男遭逮捕後,檢方卻讓他交保,他竟在11月時,潛入少女的住處,將她勒斃之後,在佈置成上吊自殺企圖誤導警方偵辦。檢警調查之後是許男所為將他逮捕,他還辯稱是少女盜領她80萬還吸毒,才會一時氣憤誤殺。
許男說法卻遭少女的家屬和親友駁斥,均表示少女生前曾向他們透露遭許男性侵一事,並且還驗出DNA,法官認定許男至少性侵少女517次,採「一罪一罰」原則,依強制性交罪判刑逾2496年。除了性侵之外,許男竟還殺人,法官認為以泯滅人性、事後也未和家屬和解並狡辯,顯見毫無悔意,士林地院依殺人罪判處許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3/08/01/91-29698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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