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真相好殘酷/女星情定富商 是找真愛還是真愛錢?
記者溫于德/專題報導
歷經李宗瑞事件,女星吳亞馨說,「難不成我從現在開始都要去找上班族?」爭議事件再一樁;事實上,「認為吳亞馨失言」,絕對是錯誤的想法,她只是「先天下樂而樂」,勇敢說出時下部分女性的看法。
正妹愛挑高富帥,有什麼不對?撈個金龜婿,成就一張長期飯票,人之常情;撈不到飯票,找個身材好,累了就有座避風港,心理、生理上的需要,還算正常;挑不到身材好的,選個長相帥的,人本就為視覺動物,視覺上的享受罷了。
所以,當吳亞馨被問及「會不會跟富商刻意保持距離?」她認為自己的回答「難不成我從現在開始都要去找上班族?」,遭到媒體誤解。
吳亞馨在臉書回應,「我只是想表達交朋友不用設限對方的身分。但媒體報導明顯與我陳述初衷不符。謝謝寶貝們對我新聞的關注,真情無價。」但,即便是拜金又如何,吳亞馨確實不該受到指責。
挑選對象為個人自由意志,伴侶條件更是喜歡就好;因此,演藝圈有太多女星與富商定情的例子,與一般民眾生活經驗具有落差,雙方年紀、外表相距甚遠,但不難發現富商之所以稱「富」,就因財力雄厚,也難怪外界不斷質疑,「女星愛的是人,還是更愛錢?」
「婚前協議財產分治」的年代,誰說愛情不能用金錢衡量;保障個人權益包裝協議的合理性,但一段感情是「是找真愛還是真愛錢?是想愛趁現在或是一樁買賣」,自然會有不同見解。
再說,演藝圈本就是五光十色的舞台,見識過其中的好,若有機會,怎能再回去舞台下的不好,要說女星拜金,難免苛刻,她們只是回不去了。
女星選擇富商若是幸福,功德一件,但修成正果過程不易,或是分手、離婚還算事小,撈到贍養費尚屬圓滿;不過,千萬小心淪為最慘下場,「賠了夫人又折兵,忘了注意攝影機。」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3/05/10/91-29370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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